来源时间为:2022-03-25
原标题::关于泰州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承诺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0828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
临
20
2
2
0
1
6
号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泰州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20
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
承诺
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
2018
年度第
七
次
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
于
201
8
年
11
月实施完成了
控股股东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
茂业商厦
”
)
以现金
购买
泰州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
州一百”)
97.31
股份
(以下简称“注入资产”)的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
”)。
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
收购泰州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97.31
%股份
之
股权
转让协议》
的有关规
定,现将注入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业绩承诺的差异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
交易
的
业绩
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
茂业商厦
于
201
8
年
11
月
2
日签署的《
收购泰州第一百货商店股
份有限公司
97.31
%股份之股权转让协议
》
(以下简称“
股权
转让协议”)
,
茂
业商厦
承诺注入资产
201
8
年度。
201
9
年度。
20
20
年度
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预测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4398.12
万元。
5058.31
万元。
5227.04
万元
(
茂业
商厦
承诺的业绩承诺期各年度预测净利润数额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
”)
。
如注入资产在业绩承诺期间的截至任一年度期末
累积
实际净利润数未能达
到截至该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
茂业商厦
应对
公司
进行现金补偿
。
二。
业绩
承诺补偿约定
本次
交易实施完成后,由
公司
在业绩承诺期每一会计年度届满后聘请经
公司
和
茂业商厦
认可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
注入资产的
承诺净利润
实现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与
公司
的年度审计报告同日出具,以下简称“专项
审核报告”),对
注入资产
业绩承诺期间每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进行审计确认。
1
。
如注入资产在业绩承诺期间的截至任一年度期末
累积
实际净利润数未能
达到截至该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
茂业商厦
应
按照如下
方式对公司进行
补偿:
(
1
)
当年应补偿的现金补偿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
净利润
总额
-截
至
当期期末
累积实际净利润总额
)÷业绩承诺期间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
×
本次
交易价款
已补偿的现金补偿额总和;
(
2
)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若业绩承诺期间内任何一个会计年度的补偿金
额小于
0
,则按
0
取值,即已补偿的现金金额不冲回。
2、如依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茂业商厦
需要对公司进行补偿,在业
绩承诺期间每一年度当年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后十(10)日内,公司应召开董
事会会议,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计算方式确定补偿金额,中兆投资、茂
业百货
应在公司董事会确定补偿金额后【1】个月内将应补偿的现金汇入公司董
事会指定的银行账户。
3、在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时,由公司聘请经公司和茂业商厦
认可的具有证券
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注入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注入资产减值测试报
告。
如注入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间内已补偿现金补偿额,茂业商厦
应当
对公司就注入资产减值部分另行以现金进行补偿:
注入资产减值部分应补偿的现金金额=注入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
间内已补偿的现金补偿额总和。
在任何情况下,因注入资产减值而发生的补偿与因累积的实际净利润数不足
累积承诺净利润数而发生的补偿合计不超过本次交易价款。
4、补偿数额的调整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如因下列原因导致业绩承诺期间的实际净利润延迟实
现的,公司与茂业商厦
可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对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补偿数额
予以调整:发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时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任何客
观事实,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疫情或其他天灾等自然灾害,
以及战争、骚乱、罢工等社会性事件。
上述自然灾害或社会性事件导致注入资产发生重大经济损失、经营陷入停顿
或市场环境严重恶化的,公司与茂业商厦
可根据公平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协商免
除或减轻茂业商厦
的补偿责任。
三。
延期履行业绩承诺的
情况
2020
年内,
蔓延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宏观经济和各个实
体行业经营带来
巨大冲击,零售行业更是受此次疫情影响的“重灾区”,继而也导致了
泰州一百
2020
年度无法实现业绩承诺。由此,
和茂业商厦
根据《股权
/
股份转让
协议》中有关“补偿数额的调整”的约定,同时结合证监会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颁布的问答的相关精神,
经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作出
对
原
泰州一百
2020
年业绩承诺延期至
2021
年履行
的决定
。
即:
即泰州一百
2018
。
2019
和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预测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4398.12
万元。
5058.31
万元。
5227.04
万元。
四。
2018
年
。
2019
年及
2021
年
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现承诺期已满,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
茂业
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泰州一百
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瑞华核字
[201
9
48
030004
号)
。
《关于
股份有限公司泰州一百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的专项审核报告》(瑞华核字
[20
20
48
030002
号)
(瑞华核字
[
2020
48
030003
号
)
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
具的
《关于
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报告编号
XYZH/2022SZAS0007
)
,
本次注入资产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期间
实际数
预测数
差额
完成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2021年
4,844.58
5,227.04
382.46
92.68
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
2019年
5,013.77
5,058.31
44.54
99.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
2018年
4,561.86
4,398.12
163.74
103.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