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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11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21 15:21:57 浏览:41

来源时间为:2022-04-20

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2日-2020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16

通信地址: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一、2020年11月12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泰州港高港港区永安作业区一、二期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疏港北路西侧

建设单位

泰州永安港务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

江苏康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泰州永安港务有限公司为泰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现有三期环评报告,分别为:1、《泰州港永安港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5年7月5日取得了泰州市环保局的批复,于2007年5月8日通过泰州市环保局的环保竣工验收。2、《泰州港高港港区永安作业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8年8月8日取得了江苏省环保厅的批复,于2012年3月20日通过江苏省环保厅的环保竣工验收。3、《泰州港高港港区永安作业区一、二期工程改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20年5月27日取得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的批复(批复文号:泰高行审批〔2020〕20040号)。

永安港务有限公司在《泰州港高港港区永安作业区一、二期工程改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取得批复后,对项目设计的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原备案作废(备案号:泰高行审备〔2019〕20022号),因此编制了本报告。永安港务有限公司在符合长江大保护、泰州港总体规划、高港区生态红线、核心港区发展规划及其规划环评且不新增长江岸线的前提下,1#、2#泊位改造为专业粮油装卸泊位,增加粮食、食用油装卸和输送系统;3#泊位布置散装水泥装卸、输送设备及食用油装卸线;1#泊位拆除内档泊位及引桥,向内加宽20米,增设1.5万吨及散粮泊位1个(4#泊位);沿岸边新建3000吨级散粮泊位1个(5#泊位)。本项目已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泰高行审备〔2020〕213号,项目代码:2019-321203-59-03-549393。项目完成后,整个码头设计吞吐量为1795万吨/年,其中粮食设计吞吐量为1430万吨/年,食用油设计吞吐量为85万吨/年,水泥设计吞吐量为280万吨/年。

本项目选址与区域规划相符合,与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相符。本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在落实各项环保要求的情况下,本项目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站公示、公众意见表、报纸等形式开展。

1、建设单位于2020年9月10日委托江苏康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其网站上进行第一次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建设单位于2020年10月23日委托江苏康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其网站上进行了第二次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于2020年10月27日和2020年10月28日在江苏工人报进行了两次公示。

3、企业于2020年9月10日、10月23日在项目所在地附近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

4、2020年11月4日委托江苏康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其网站上进行报批前公示。

主要环境有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改扩建项目废气为船舶、运输车辆的尾气、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二次扬尘、卸料粉尘、食用油装卸废气、扫线废气、装卸臂拆除废气、跑冒滴漏废气,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改扩建项目废水主要为停靠船舶产生的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码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机修车间废水、陆域生活废水和初期雨水。船舶废水交由海事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处理,不在码头水域排放。码头初期雨水、汽车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机修车间废水经码头收集并预处理后,用于道路、码头抑尘喷洒,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的道路清扫、消防标准;生活污水接管排入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尾水排入盘头中沟,流经盘头中沟最终排入长江。

(3)固废

改扩建项目码头运营期间固体废弃物可分为船舶固废和陆域固废两部分。船舶固废主要为船员生活垃圾及维修废弃物、船舶含油污水分离的废油,由船舶自行收集带走;码头固废主要包括职工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机械维修产生的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均委托泰州市长发船舶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收运及处置。

(4)噪声

改扩建项目噪声主要产生于门机、卸船机、装船机、输送机、装载机、自卸卡车等设备,通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安装降噪设备等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受理公示期间公众

反馈情况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来源: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信息新报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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